近日,有網友在合肥“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”留言,咨詢稱房屋空置2年以上還要交物業費嗎?對此,合肥瑤海區人民政府(政府辦公室)給予回應。
信件內容:
房屋空置2年以上還要交物業費嗎?我看到別的省市有規定房屋空置6個月以上的建議減半交納物業費用,我們市是怎么規定這個事情的?應該全額交納嗎?我的小區是(大眾城市之光),地址是裕溪路和南陵路交匯處。
回復內容:
經城東街道了解,《合肥市物業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九條 業主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全額承擔;業主入住后的物業服務費用,由業主全額承擔。
原標題:房屋空置2年以上還要交物業費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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